美国将对反向并购公司实行更严格监管
发布时间:2011-11-10 来源:华然咨询
华然咨询最新获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简称SEC)周三表示,已批准对通过反向并购方式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采取更严格的新监管规定。反向并购可以让拟上市公司规避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所需接受的监管审查。
纳斯达克(Nasdaq)、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以及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全美证券交易所(NYSE Amex)执行的新监管规定将加大外国公司通过收购在美公开上市壳公司,进而获得在美国上市资质并向美国投资者发售股票的难度。
SEC主席Mary Schapiro在公告中称,对意欲通过反向并购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提高要求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保护。
SEC表示,上述三大交易所均将对该类企业实施更为严格的上市要求。
新的监管要求包括:进行反向并购的公司必须已经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或者另外一家受监管的美国或海外交易所上市至少满一年,否则不能准予上市;另外,相关公司还必须向SEC提交被要求提供的所有报告,其中包括经审核财务报表等;此外,该公司还必须在寻求上市前的30至60天内,保持公司股价高于最低要求。
今年6月,SEC曾就投资反向并购公司发布过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