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内外部环境显著改善

发布时间:2013-04-19 来源:华然咨询

证监会充分认识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对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鼓励、引导、规范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推进制度完善和创新,推动解决企业市场化并购重组存在的机制性、体制性障碍,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一)并购重组内生动力持续释放

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股票市场两元分割、两种定价状况,市场化定价机制使得上市公司股权价值得以重估,市值管理理念得到认同,大股东与社会公众流通股股东利益更加趋同。同时,在市场估值相对合理或较低的刺激下,企业更倾向于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手段推动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从而克服资源、环境、资金、技术等壁垒,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化经营。

(二)外部制度环境不断优化

法制层面,在《公司法》《证券法》的法律框架下,证监会先后颁布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制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配套监管指引,构建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制度体系。

 政策层面,中央和地方政府不遗余力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国务院分别于2008年、2010年颁布实施《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安徽省政府也发布了相关的实施意见,推进优质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实现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三)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

一是突出效率,简化和取消部分行政许可。取消因发行行为、大股东自由增持等部分豁免许可申请,完善并购重组流程,优化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安排,对涉及多部门、多项许可的审核工作重组行为实行合并审核制度。二是突出创新,支持并购重组方式变革。推出市场化创新工具,增加并购重组配套融资、向第三方发行等制度性安排,探索上市公司分立、合并等重组路径,支持符合市场化方向的分拆上市、整体上市等重组模式。三是突出公平,规范“借壳”重组行为。参照首发上市规定,对“借壳”公司的资产资质、规范运作、持续督导等适用趋同于首发上市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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