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光电全额并购斯迈得

发布时间:2014-10-14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4年6月10日,鸿利光电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安茂领、李俊东等持有的斯迈得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斯迈得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1.8亿元,增值率为313.26%。鸿利光电以现金支付7977.80万元,剩余部分约1亿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不过,这份重组方案却在9月2日被证监会否决,否决意见是,标的资产股权变更及其披露不清晰,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事实上,斯迈得自2009年成立以来,其股权归属问题一直非常模糊。按照鸿利光电6月10日公告中的说法,斯迈得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除大股东安茂领出资144万元之外,李俊东、刘文军和张明武分别出资38万元、12万元和6万元,可当时这三位股东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并没有缴纳出资款,而是由安茂领垫付,且中途各股东曾对斯迈得进行过一次增资,增资款亦由安茂领垫付。

鸿利光电在10月14日的公告中表示,收到证监会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安茂领等自然人收购其所持有的斯迈得100%股权的重组事项,改为全部以现金方式收购,且收购价格减少了1000万元(即1.7亿元)。新的收购方式能否闯关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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