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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菜价背离的根源是“流通暴利”
Published:2011-04-27 Source:凤凰财经
近期“菜贱伤农”现象引来全社会的极大关注。有个问题一直被反复追问:为何产地价格如此暴跌而城市的消费者却难买低价菜?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是我国蔬菜运输一直存在的 “流通暴利”问题难以解决,其二是消费终端其实一直处于半垄断状态,消费者难有议价能力。
我国是典型的小生产、大市场格局,城乡距离远,链条长、环节多,农业分散的小农经营模式以及农产品产销区分割的特点,导致我国时常发生肠阻梗,买难卖难常发生。从田头到餐桌,要经过无数环节,每个流通环节都层层加费,使整体流通费用高涨。
我国目前生鲜产品的流通费用占总成本的70%,比国际上高出二十个百分点以上。这个问题又以新鲜蔬菜的销售最为典型。蔬菜的零售价格要比批发价格高80%-100%,销售者的利润比生产者高2-3倍,生产者收入为零售价格的1/4-2/5。
以我国最著名的寿光蔬菜批发市场为例,蔬菜从山东寿光生产者到北京最终消费者,需经过以下五个流通环节:一是从农户到产地中介,二是中介到产地批发市场,三是从产地批发市场寿光到北京的运输,四是北京的销地批发市场,五是从销地批发市场到终端零售。过去的调研显示,在这些环节中,从农户到批发市场的费用最高,占46.0%;北京零售环节的费用次之,占31.6%;寿光到北京的运输费用和在北京的批发费用分别占14.7%和7.7%。正常情况下,每吨蔬菜流通总费用为678元,也就是说,北京消费者每购买1公斤寿光蔬菜,需要支付0.68元流通费用。蔬菜经过层层加价,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价格增长了2倍甚至3倍。
在城市零售终端上,低价没有完全反映出来的核心根源在于成本过高、没有竞争。目前城市里面,往往一个居民区的农贸市场内,销售蔬菜的摊贩仅几家,摊位有限,消费者其实是面对半垄断状态,菜贩不会轻易把价格降下来。对比路边街边的“流动摊贩”就可以看出,目前城市小区农贸市场销售价格有问题。流动摊贩的销售价格与产地价格接轨得很好,菜价会低很多。但他们一直没有合法的销售资格,加上供应并不稳定,不足以对整个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在实际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国农产品在流通环节损耗相当大,以致流通成本大大增加,如果能够在损耗率方面达到欧美国家的水平,流通费用就会大幅度降低。发达国家的经验是,通过大型连锁超市销售农产品,可以减少流通环节和流通过程中的损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据统计,发达国家7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连锁超市到达消费者手中,而在我国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却不足30%。因此,有必要培育一批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的经营主体。应该继续推进“农超对接”,缩短流通环节,减少超市的采购成本。
从生产者来讲,应该成立菜农间的合作社,与城市的超市、农贸市场对接,这是增加菜农收益减少损失的主要手段。单个农户由于其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生产农产品的数量有限,整体处于产业链的弱势地位。 “种菜的永远赶不上倒菜的”,主要原因在于分散的原子化的农民缺乏参与市场竞争所必需的信息资源和组织资源。农民可以成立专业合作组织,几十家联合成立合作社,联合生产联合销售。在“农超对接”大环境下,农民可根据订单有计划地种植,然后有组织地直接销售到农贸市场或超市。这样既可免受中间收购者和“流通暴利”的盘剥,增加农民的收入,也可免去了农产品价格走高对市民的困扰。政府应鼓励农民这样做。